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3年长三角高职院校“甬创未来”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经研究决定,2023年长三角高职院校“甬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定于2023年11月11日-12日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11日报到、抽签、场地熟悉;11月12日项目答辩及颁奖典礼。

二、参赛项目

根据大赛规则,经大赛专家评审,100个项目进入决赛(见附件1)。

三、参赛要求

(一)报到、抽签、场地熟悉

组委会将在11月11日下午安排报到、抽签、设备调试、熟悉场地及材料拷贝。如有特殊情况,需由领队提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备组委会赛务组。未按时进行设备调试的参赛团队,组委会视同自愿放弃调试。

(二)小组答辩

每个团队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2人,且须为复赛推荐项目表上填写的团队成员。每个团队展示限时6分钟,答辩(含评委提问)限时5分钟,工作人员将在各环节剩余1分钟和时间到时举牌示意。

答辩人员凭学生证(毕业生除外)、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检录,因未及时检录或未按要求候场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按序进入答辩教室展示答辩者,取消答辩资格。

(三)评分规则

评委根据参赛团队的内容陈述、答辩表现进行综合打分,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值为该项目团队的最终得分。

(四)答辩材料

答辩时可使用幻灯片对参赛作品进行演示,组委会将为路演项目提供数字投影仪及电脑,参赛团队不得自带电脑。幻灯片播放软件为windows10系统的Microsoft OfficePowerPoint 2016。投屏展示比例16:9,音频、视频播放软件为爱奇艺万能联播。为确保兼容,请不要使用IOS系统、WPS软件以及特殊字体等。

(五)其他要求

1.电子产品携带规定。答辩时不允许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确有需要的应在报到时提供书面申请,申请需该项目指导教师及全体答辩学生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报组委会存档备案,团队进行检录时将有关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答辩结束归还。

2.实物展示规定。答辩期间需要进行实物展示的参赛队伍请提前填写“决赛实物展示登记表”进行报备,展示实物于答辩当天自行携带至答辩教室,体积过于庞大的实物建议做成幻灯片或模型展示。

3.其他规定。决赛答辩由参赛学生独立完成,不允许其他人以任何形式向选手进行提示或帮助。

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劝阻直至报组委会取消该团队参赛资格。

四、有关事宜

(一)参加人员

本次决赛应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人员包括各校领队(1人)、参赛项目答辩人员(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

(二)食宿安排

组委会将提供周边住宿信息(附件3),请各高校参赛师生自行联系酒店安排住宿,差旅费和食宿费自理。参赛师生(领队和答辩人员)可凭组委会提供的餐券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指定餐厅就餐。

(三)其他事项

参赛相关材料(附件2)请于11月3日中午12点前提交,联系人:贺佳奕、胡晓霞 ,联系电话:15067466481、18058500818。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长三角高职院校“甬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项目.docx

2.决赛回执和决赛实物展示登记表.docx

3.住宿酒店信息表.docx



来源 | 长三角高职院校“甬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排版 | 王露

审核 | 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