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坐落在本市的部属院校和河北工业大学)在校生;
2.在津创办的企业登记注册满2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日期为准),不满5年;
3.在职职工不少于5人,用工稳定,无裁员情况。
二、材料要求
1.《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或《毕业证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获奖项目需提供获奖证明;
4.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及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申报材料(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7:00,过期不再受理。
将申报材料打包后命名为“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dxscxcyzx2023@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15822136233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附件1.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试行).docx
附件2.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材料清单.docx
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排版 | 王露
审核 | 李世杰 王伟 马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