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组织资助项目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详见附件1):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我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时间计算节点为2021年12月31日;
(2)在津创办的企业登记注册满2年,不满5年;
(3)在职职工不少于5人,用工稳定,无裁员情况。
二、提交时间
2022年11月05日-11月19日
三、材料要求
申请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3):
1.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4);
2. 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
5. 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明材料;
6. 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及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7.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 项目情况资料及照片。
注:上述材料申报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
四、提交方式
拟申报团队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以“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提交电子邮箱304536366@qq.com,同时请加入QQ群:75702223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世杰 电话:13302033926
附件:
1. 关于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试行)
3.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4.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5.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资助项目汇总表
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排版 | 王悦颖
审核 | 李世杰 王伟 马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