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教委〔 2015〕 24 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 36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深化我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训实践,改革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教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高教处、学位办、高职高专处、科技处、学生处、人处、财务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天津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各高校要尽快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职责明确、 分工清晰、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6 月 2 日前,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报送市教委。
三、完善保障措施。我市要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纳入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予以支持;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纳入市级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 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立项计划、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将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列入优秀硕士论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评范围。我市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形成国家、省市、学校三级实施体系;要办好以学科专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创新竞赛活动; 要发挥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平台作用;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四、强化督导落实。我市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列入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高校要按照《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 9 月 30 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市教委。
联系人:刘冰 电话: 83215286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
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 36 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5 年 5 月 19 日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 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
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为了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
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 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 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15 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017 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 2020 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明确本科、 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要制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 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不同层次、类型、区域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 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 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 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 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高校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
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 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 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各地区、各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
教育重点教材。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各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
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 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
生。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各地区、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