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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联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天津市工商联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津联发〔 2015〕 21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天津市工商联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工商联自身优势,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增强针对性、突出有效性,全面推进创新创业工作,让民营企业在创新创业中发挥更大作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发挥金融对创业创新的推动作用,发起成立津商创业股权投资基金
    组织全市有实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参与,以众筹方式募集资金,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股权加债权的方式给予支持。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支持,建议由市财政向基金注入 1000 万元。该基金将委托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管理,专项用于全市优秀创业项目股权投资及其他方式扶持。在此基础上,市工商联还将积极与国内外天使投资、 PE、 VC 等投资机构加强合作,根据进入众创空间创客、小微企业情况组合投资,将创业者与投资人紧密连接起来。
    二、 支持鼓励会员企业投资建设并管理运营众创空间
    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优势,动员组织有实力、感兴趣的民营企业家在全市不同区域创办运营众创空间,并统一命名为津商创客空间, 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服务。目前,重点建设运营以下十个津商创客空间: 荣域启程荣程大学生创业基地;和平众创科技产业基地;天津科技金融大厦;天津青年创新创业园;和通大厦众创基地;滨海自贸众创产业园;东丽创意产业园;大维集团众创产业园;赛恩投资集团的众创空间; 未来网世界互联网创业社区。
    三、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实施创业创新培训工程和政策护航工程。
    市工商联将与市教委、高等院校密切合作,搭建我市成功民营企业与高校及培训机构的对接平台,组织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民营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把他们的成功经验传授给正在创业或有志创业的青年学子。有针对性地举办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活动,服务大众创业,促进万众创新。此外,市工商联要当好政府助手,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就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加强政策集成。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结合天津实际,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台我市的实施意见。当好党委政府助手、民营企业娘家,协助有意创办运营众创空间的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降低管运成本及创新创业成本,不断壮大创新创业群体。
    四、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服务体系,多角度全方位鼓励引导创业创新发展。
    1.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积极引导会员企业转型升级, 特别是引导会员中的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商会建设,注重在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辟领域中组建商会组织。
    2.充分发挥天津面临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国家战略以及设立自贸区等多重机遇叠加的优势,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通过产业招商、园区招商、以商引商、联合招商等多种方式,着力引进实力强、品质好、关联度高的民营项目以及一批高科技创新型人才来我市创业。
    3.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聘请高水平专家学者,继续办好创新大讲堂。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把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请进众创空间,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建立小微企业培训机制,搭建平台促进大型企业与相关小微企业对口帮扶,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五、以创新创业大赛为抓手,加强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作为创新创业大赛主办方,天津市工商联积极引导各区县工商联和行业、异地商会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所属会员企业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通过参赛,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升企业转型升级能力;

    二是组织所属企业为大赛冠名,提供赞助,用实际行动支持创新创业大赛的举办;

    三是选取优秀企业家作为创新创业大赛的培训导师,提高创新创业大赛的层次和水平;

    四是发动本土创投机构、担保机构和小贷机构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助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成果转化;

    五是让民营企业与优秀创新项目对接,为优秀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创新创业项目转化。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5 年 月 29